隨著數字技術的飛速發展,互聯網服務規模呈指數級擴張,從搜索引擎、社交媒體到電商平臺、云計算服務,數字技術服務已深度融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。規模擴張與商業成功不應成為不當獲利的理由,數字技術服務提供商必須堅守社會責任與道德邊界。
一方面,數字技術服務的規模效應確實帶來了巨大的商業價值。海量用戶數據、網絡效應和算法優化使企業能夠提供更精準、高效的服務,也創造了可觀的利潤。但規模本身不是豁免道德責任的借口。一些互聯網企業利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大數據殺熟、強制二選一、過度收集用戶數據等行為,本質上是以損害用戶權益和社會公平為代價獲取不當利益。
另一方面,數字技術服務具有公共屬性,其影響力已超越單純商業范疇。搜索引擎影響信息獲取,社交平臺塑造輿論生態,算法推薦左右公眾認知。這種特殊地位要求企業不能僅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,而應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。歐盟《數字服務法》、中國《網絡安全法》等法規的出臺,正是對數字技術服務不當獲利行為的法律約束。
數字技術服務要實現可持續發展,必須在商業利益與社會價值間找到平衡點。具體而言:企業應建立倫理審查機制,對新產品、新功能進行社會影響評估;提高數據使用透明度,保障用戶知情權與選擇權;積極參與行業自律,推動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。
互聯網規模再大,也不能成為不當獲利的擋箭牌。數字技術服務唯有堅持技術向善、公平競爭的原則,在創造經濟價值的同時維護社會公益,才能贏得持久信任,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成功。